1. 托运人传真托运单给被托运人,内容上必须注明:
SHIPPER、 CONSIGNEE、NOTIFY PARTY、具体目的港、件数、毛重、尺码、运费条款(预付、到付、第三地付款)、货物品名、出货日期、其它要求如熏蒸、报关、报验等等。
2. 被托运人按照托运人托单上的要求配船,并发送配船通知给托运人。配船通知上会注明船名、提单号、送货地址、联系电话、联系人、最迟送货时间、入港时间。并要求托运人务必按所提供信息送货,在最迟送货时间以前入货。
3. 托运人进行货物通关事宜,确保货物能够顺利出运。
4. 在装船前一天被托运人传真提单确认件给托运人,请托运人尽量在装船以前确认回传,否则可能影响正常签发提单。开船以后,被托运人在收到托运人提单确认件一个工作日内签发提单,并结清相关费用。
5. 货物出运后,被委托人应提供目的港代理资料、二程预配信息给托运人,托运人可根据相关资料联系目的港清关提货事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