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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扶持政策给物流企业吃“定心丸”
 
摘要: 11月1日起,深圳将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,并实施“营改增”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,对部分企业因试点增加的税负予以扶持。
  (2012年10月)11月1日起,深圳将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,并实施“营改增”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,对部分企业因试点增加的税负予以扶持。昨日记者采访我市物流运输行业相关协会和企业,了解到业界对政策实施持有不同预期,“无论如何,政府允诺的财政扶持政策还是让企业吃了"定心丸"。”有经营者表示。
  记者从我市多家基地航空公司了解到,对民航客运而言,营改增的影响比较小,从长期来看,税负与改革之前是基本平衡的。
  有航空公司人士介绍,从上海方面试点营改增的情况看,东航的反应不大,可能税负还相对减少一些。据悉,营改增造成税负的增减主要取决于可供扣减的进项有多少,从航空业来说,这部分占比非常大,航空方面占成本最高的购机、航油、航材等都是可以扣除的进项,所以相比较下来税负不会增加。“对于航企而言,航油就占成本约50%,再加上采购航材、地面运输车甚至飞机,可扣除的项目非常之多。”
  相比而言,依靠公路运输为主的我市中小物流企业面临情况不容乐观。“从税率上看,交通运输企业将由以前3%的营业税,调整为11%的增值税,提升幅度较大。”深圳物流供应链管理协会秘书长郑艳玲介绍,另一方面,物流企业许多采购进项难以纳入抵扣。
  据了解,物流企业可以纳入进项税抵扣范围的主要包括加油费、车辆采购和修理费以及包装费等,而过路过桥费没有纳入进项抵扣,“一台40尺的货柜车,跑深圳至北京的单趟长途,加油费约4000元,员工工资约1400元,路桥费却要5000元左右,占运输成本一半以上了,这一成本支出如果不能认定为进项抵扣,企业经营压力会较大。”有经营者表示。
  即使是车辆采购可纳入抵扣,对于正在经营的企业也不一定能享受到。“这些企业的车辆往往是早年采购的,试点开展之后,对这一成本无法追溯,扣除也就不能落实。”某物流企业负责人说。
  郑艳玲及多位物流企业经营者也表示,尽管面临预期不乐观,但深圳明确表态实施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,说明政府已经关注到企业的实际困难,“希望出现因改革而税负增加时,财政扶持能及时准确到位,并且相关政府部门能尽量精简补贴申请、审批及发放环节,以免企业在主业经营上"分心"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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